目前,來台灣工作之外籍勞工日益增加,大多數外籍勞工以騎乘 「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為交通工具,馬路上亦隨處可看到各式電動車「趴趴走」,雖駕駛自行車的用路人免駕駛執照,但許多駕駛行為卻處在危險邊緣,彰化縣交通隊統計,去年光是電動自行車事故就高達228件,其中還造成1人死亡,其中高達8成是外勞騎乘釀禍,多半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彰化市火車站、員林火車站廣場周邊可發現廣場聚集大批外籍勞工,且有許多外勞的確都是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依市價來看,電動輔助自行車一般為上萬元,頂級版不過2萬元左右,較一般機車動輒5、6萬甚至8、9萬元要便宜得多,因此甚獲外勞圈青睞。

警方指出,以往外勞出遊時多半騎腳踏車,但近年來因電動輔助自行車價格低廉,且外勞圈盛傳騎電動輔助自行車就算酒駕也不會被抓,不會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每當假日街道總是出現不少這類車輛。

警方表示,電動輔助自行車部分,因為同時有電力跟人力兩種動力來源,若肇事當時是以動力運轉,酒駕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若能證明當時是以人力騎乘,則只需罰款300到600元,只不過騎士多半是使用電力,因此警方都會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呼籲民眾或外勞不要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