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鎮宇╱台北報導】我國外勞人數持續飆新高,各類爭議案件頻傳,勞動部近日研擬將修正聘僱外勞法源《就業服務法》,將是實施25年來最大規模修訂,包括增訂若僱主、被看護人或共同生活的親屬,曾性騷、性侵、人口販運或重傷害、殺害外國人者,在起訴或緩起訴2年內、遭判刑,5年內不得聘用外勞;累犯者將終身禁止聘用外勞。

黑工依人數開罰

勞動部統計,截至7月底我國外勞人數已達近65萬8千人,續創歷史新高。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現行法令僅對僱主若犯性騷、性侵等罪,經起訴後就管制2年不得聘用外勞;但外界屢反映太輕,因此研議提高為5年、累犯終身不得聘外勞;另也明訂外勞仲介若曾性騷、性侵、人口販運或重傷害、殺害外國人遭判刑確定,將廢止仲介許可。
另為嚇阻僱主聘用非法外勞,原本非法容留或聘僱外國人的罰則從1案1罰15萬到75萬元,改依聘用人數開罰,無上限。
草案也將鬆綁部分外國人聘用限制,包括具神職身分的外國人受宗教團體邀請來台傳教等,僅須經外交部核發宗教活動簽證即可來台從事活動,免申請工作證。為配合國家攬才政策,草案增訂外國人取得永久居留後,不須申請許可即可工作;也新增外國留學生、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等,可直接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工作許可規定。 

僱主批太過保護

新法草案將預告到下月29日止,接下來送法規會審議等法制程序,會儘速送行政院審查,立法時程未定。外籍看護工僱主陳先生說,「萬一外勞說謊造成誤判,誰要來照顧病人、老人?政府規定太過保護外勞。」 

《就服法》修法重點

●加強外國人保護
.若僱主、被看護人或親屬,曾性騷、性侵、人口販運或重傷害、殺害聘僱的外國人,在起訴或緩起訴2年內、遭判刑5年內不得聘用外勞;累犯者終身禁止聘用
.仲介犯上述情況經判決確定,廢止許可
●遏止僱用非法外勞
.非法容留或聘僱外國人罰則從一案一罰改為依聘用人數開罰,無上限
●保護求職者
.不得無故留置求職者、員工身分證、護照等,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行政程序簡便
.具神職身分外國人憑宗教簽證即可來台
.獲永久居留的外國人,不須申請即可工作
註:尚須待立院三讀後才會實施,實施日未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