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 林昀璇綜合報導

由於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只適用於本國籍、外籍與陸港澳地區配偶,勞動部研擬部分修正草案,讓長期居留的外籍人士納入本國勞退,目的是希望能吸引人才來台灣工作。

行政院日前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納入勞退新制適用範圍,以保障這些外籍人士老年的退休生活,並強化勞工退休金保障制度。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這次修正主要有兩大重點,包括吸引留住外籍專業人才,以及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攬才及多項保障勞工權益規定,包括取得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可適用勞退新制,以及明訂雇主未繳退休金債權優先於普通債權,且勞工退休金不適用公司法、破產法等債務免責規定。

行政院表示,這是比照全民健保、勞保及舊制退休金,在公司負債時優先清償勞工的退休金,且勞工退休金不適用公司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破產法等債務免責規定,避免不良雇主拍拍屁股走人。

若雇主沒有依規定給付退休金或資遣費,修法將罰鍰提高至30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並公布雇主姓名;若勞工死亡,由遺囑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的時效由5年延長為10年。

此外,行政院長林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目的就是要建構吸引外籍專業人才在台灣服務的友善環境,請勞動部積極與立委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由於外籍專業人才渴望台灣建立友善的長期居留環境,因此勞工退休金條例擬修法讓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並在台灣工作的外籍人士得領退休金,據統計,未來立院若三讀通過修法,將有逾12,000多名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受惠。

根據調查顯示,有73%台灣雇主面臨徵才困境,對於政府鬆綁法規爭取外國人才來台,有網友認為「政府不先善待台灣人才,再引進外國人才,這是甚麼邏輯?」,也有網友直接嗆「誰敢來鬼島?」

由於台灣薪資待遇與就業環境不佳,優秀人才難尋,政府要擴大徵才恐怕必須先治理好國內就業環境,讓國人滿意,才有餘力爭取國際優秀人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