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外籍移工來台後遭雇主虐待、任意扣薪等不合理對待層出不窮,勞動部針對首次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雇主得完成聘前講習才可取得聘僱許可,不過目前仍有逾3成雇主未依規定而遭退件。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8條之1規定,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雇主應參加聘前講習1個小時,完成講習後,在申請聘雇許可證時須檢附講習的證明文件。

勞動部目前提供「臨櫃講習」、「團體講習」及「網路講習」等3種講習方式,讓民眾可以自行選擇參加,其中又以網路講習最為方便,雇主只要有自然人憑證,即可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看完聘前講習影片後,可取得證明。

以2017年為例,首聘外籍家庭看護的申請案為6萬8000餘件,其中有2萬2600餘件因聘前講習不符而遭退件。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陳昌邦表示,若遭退件進而要求雇主補正,目前法令規定得在30天內補齊。

陳昌邦指出,雇主若無法參加聘前講習時,可由與被看護者或被照顧者有親屬關係代替,包含配偶、直系血親、三等親內的旁系血親等,否則將影響到雇主申辦外籍勞工聘僱許可的權益。

至於長照人力不足,未來是否得仰賴更多外籍家庭看護,陳昌邦則說,從勞動部統計來看,截至今年8月止,聘雇社福外籍勞工單純家庭雇主有23萬6694人,然而去年底則為23萬3368人,僅增加3326人,其實成長幅度越來越小,以往成長人數約在1萬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