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8日(本周四)將拍板所得稅法修正案增列長照特別扣除額,擴大範圍納入家屬在家照護也適用,同時予以排富,綜所稅率20%以上的人不適用。其中可檢具收據每人每年實報實銷上限12萬元,在家照護擬給予定額減免,額度傾向減半為6萬元,仍待政院高層近日決策。

 

這次決定排富、且擴大範圍,人數約占長照2.0人數的八成、約6、70萬人受惠,而排富後稅損由原本60億降至約20億元。最快明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可望適用。

 

行政院16日(本周二)將開審所得稅法修正案,財政部和衛福部研商結果,長照特別扣除額適用範疇,依長照服務法第八條定義長照等級的適用範圍,亦即經衛福部、地方政府可提供長照服務機構的照顧費用、社區服務型的長照2.0費用、聘僱合法家庭看護工等費用,均可納入適用。

 

高層表示,考量居家照護者,大多為中低收入戶,因此決擴大納入適用範圍,仍需符合長照服務法可僱用外籍看護工資格,但並未僱用才會採認。政院人士說,趁機也可找出不在長照2.0統計下的「黑戶」,以利制訂政策估算長照失能人數更精準。

 

除範圍擴大以外,財政部決比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予以排富,將綜所稅率適用稅率在20%以上的納稅人予以排除。財經高層說,夫妻已可分開計稅合併稅額報稅,稅率不致累進至20%,通常薪資所得在10萬元以上、年所得淨額121萬元以上,稅率才會達20%,屬中高所得者,因此排富以20%為門檻,不致太嚴苛。

 

高層說,機構型或社區型長照可檢具收據或醫療證明,而聘僱看護工,也需有衛福部認可的巴氏量表作根據;至於居家看護雖有耗材費用,要舉證認定很困難或麻煩,為簡政便民,財政部規劃給予定額減稅,但額度不會到12萬元這麼高,近日內相關部會將向蘇揆簡報後,才會敲定定額額度,減半為6萬元為方案之一。

 

財政部在草案中訂定,需減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20萬及受保險給付或補助部分,剩下的餘額才能使用長照特別扣除額上限12萬元。高層官員說,目前使用長照服務者有一半領有身障手冊,可申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如此身障及長照二項扣除額合計上限有3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