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高雄國稅局今(19)日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明(2020)年5月申報綜所稅即可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可定額減除12萬元。並且提醒,在家自行照顧,沒有聘僱外籍看護者要記得在12月31日取得巴氏量表,明年報稅用的上喔。

高雄國稅局說明,民眾如沒有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而由家人自行照顧身心失能者,只要經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專業評估,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暨巴氏量表評估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列報長照扣除額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使政府財政資源有效運用,長照扣除額比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訂有排除適用規定,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者皆不適用:

一,經減除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適用稅率在20%以上。

二,納稅義務人選擇就其申報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三,納稅義務人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

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再過2週即將邁入新的一年年,申報戶成員如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尚未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而由家人自行照顧時,請儘早於今(2019)年12月31日前經指定醫院完成專業評估,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暨巴氏量表影本,才可列報今年度的長照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