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新知基金會及台灣移工聯盟今天赴行政院抗議,指出家事勞工至今未適用勞動基準法,政府也曾一度提出的「家事服務法」目前進度為0,導致多為移工從事的家庭看護工至今每月工資仍為1萬7千元、沒有七休一、加班費等保障,呼籲應讓家事勞動公共化、把移工納入長照體系中,才能解決問題。

據勞動部調查,外籍家庭看護工以「女性」為主占 9 成 9,年齡以「35~44 歲」者居多,國籍以「印尼籍」占8 成最多,無論有無與雇主約定工時,平均工時每天均約13小時,去年6月調查發現外籍家庭看護工總薪資平均為1萬9947元。

婦女新知秘書長周于萱表示,我國從1992年起引進移工,開始把長照的責任由婦女轉移至移工身上,但至今未適用勞基法、家事服務法等保障,長照成了血汗長照,移工成了制度上的孤兒,政府還針對使用移工的家庭如要使用長照服務有了許多限制。

天主教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主任劉曉櫻指出,目前台灣的長照屬雙軌制,包括使用移工與使用長照,一旦聘僱移工後就不太能夠使用長照資源;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許惟棟說,在移工團體多年倡議,政府終於開放聘僱移工家庭可使用長照服務,讓移工有了喘息的機會,但僅限於重度失能,導致使用率並不高。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呼籲,政府應廢除由家庭看護工制度,改由公部門聘僱再視需求外展,讓移工加入長照體系,才能讓解決家事移工的問題。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