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重症患者或功能難以回復的被看護者免於每3年赴醫院重新評估,凡被看護者「滿80歲以上」、「腦性麻痺、脊髓損傷或截肢」、「全癱、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者,申請重新招募外籍家庭看護工時免經醫療評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統計,104年免評案件量約佔全年度雇主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重新招募案件4成8,105年截至9月底更高達6成。 

 重新招募免經評估係考量雇主因被看護者的病情或病況退化致生活功能持續受損不可回復,仍有持續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需求,爰針對被看護者因相關特定病症致生活功能受損不可回復,推動重新招募免經評估機制。因此,重招免評是在申請資格不變下,就申請流程予以簡化。該機制的建立除可節省民眾及被看護者往返醫院時間及成本,並可降低被看護者進出醫院遭受感染或導致病況惡化的風險。 

 重新招募免經評估制度自104年3月5日實施截至105年9月底,已有4萬2,183名民眾受惠,其中以「滿80歲以上」資格免評者約佔9成9,是重招免評中最主要的申請對象。幫忙照顧婆婆的吳太太表示,2年多前婆婆因為脊椎開刀行動不方便,但為了申請看護,還是特地請假帶婆婆搭計程車去醫院評估,這次,有了重招免評,坐著輪椅的80幾歲婆婆再也不用去開診斷書了,這對家中有年事已高且行動不便的被看護者家屬而言,確實減少了每3年重新招募看護工所需耗費的心力。「真的比以前方便多了」,吳太太這麼說。 

 發展署表示,符合重招免評資格的被看護者,雖免經醫療機構的專業評估,可直接至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辦理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但仍需於完成推介日起60日內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重新招募。以上相關法令資訊均公告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www.wda.gov.tw),另對於重新招募免評規定如有任何疑問,亦可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電話:02-8995-6000)。 
(蘇松濤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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