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宣布,自12月4日至17日,暫停引進印尼籍移工入境來台工作2週,並視當地疫情,再評估是否自12月18日起減半原印尼籍移工每週入境人數。

衛福部今天表示,考量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與被照顧者的照顧需要,被照顧者如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2級以上,可申請除照顧服務以外之各項長照服務;而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過程期間,自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境至個案家提供服務當日前,均與一般失能個案相同,可使用各項長照服務。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管控,且保障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照顧者的照顧品質,當被照顧者屬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且有下列情事,亦可向所在地方政府申請使用長照服務(含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及喘息服務),直到居家檢疫解除日/取消隔離日前一日。

第一,新聘外籍家庭看護工因疫情未能如期入境或入境後需居家(集中)檢疫/居家隔離 14 日;第二, 原聘的外籍家庭看護工返來源國休假,因疫情未能返台。
衛福部提醒民眾,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時,亦可同時請縣市外籍看護工申審人員協助轉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安排到宅進行長照服務需求評估,衛福部將持續充實長照服務資源,俾利被照顧者申請使用長照服務。

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如有長照服務需求,可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1966」,將有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專人提供申請長照相關服務資訊。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