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勞動部擬定的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針對家庭看護工居住規範只要求整潔和衛生,空間大小沒有特別規定,不過因為這些看護工大多是24小時,照顧老人為了照看方便,幾乎都是跟阿公阿媽睡在同一個房間,這次雇主違法,是因為讓外籍看護睡在停車場所以才不符合規定,要被勸導改善。

越南籍看護阿雲在雇主家,每天的工作就是照顧高齡90歲阿嬤的生活起居。除了幫阿嬤練習走路,還要幫阿嬤按摩,另外也要準備阿嬤三餐,一到睡覺時間,阿雲就要帶阿嬤上床鋪,在阿嬤旁邊的空位就是阿雲睡覺的地方,幾乎是24小時朝夕和阿嬤相處,所以阿雲的雇主廖先生為了阿雲照顧方便,就讓阿雲和阿嬤住在同一個房間。

雇主廖先生:「不跟阿嬤住的話,可能就是說你要有個地方給外籍看護睡1、2個月,人力仲介就會過來看一下。」

公園裡有不少外籍看護陪伴坐輪椅的阿公阿嬤,有的跟阿嬤聊天、有的跟著阿公做運動,24小時照護的工作,這些外籍看護就睡在阿公阿嬤旁邊,空間、環境好嗎?

勞工局外勞事務科科長張嘉珮:「雇主這邊提供給他居住的空間必須要是整潔乾淨的,重點是說在停車場,停車場一般可能空氣各方面都不好,它來就不是一個可以睡覺休息的地方。」

在勞動部規定的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裡,家庭看護的居住環境只有整齊和衛生要注重,空間大小並沒有特別條件,不過如果有外籍看護反映居住環境不好,查證屬實就會勸導雇主立即改善,如果不改善就會強制安置外籍看護轉換別的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