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少子女化情況日易嚴重,但仍有部分家庭動輒生養4子以上,為了減輕家庭負擔,勞動部日前預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預告修正外國幫傭聘用條件,未來只要有4名12歲以下子女,而且其中2名為6歲以下就可以申請或有3名以上的6歲以下子女就可以申請外籍幫傭。

據目前外勞來源國契約及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外籍幫傭的薪水每月應有1萬7000元,再加上就業安定費5000元,意謂只要符合規定就能以每月2萬2000元再加上健保費用、膳宿費用等就能聘用外籍幫傭協助家務。

勞動部官員表示,現行規定要有3胞胎或計點滿16點,如未滿1歲以7.5點計、1歲至2歲以6點計算等,但最多僅計算至6歲,老人則需要75歲以上才開始計點,對多胎家庭不友善,但其照顧需求是高的,預估此次修正後有80個家庭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