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外籍看護成為照顧長輩的好幫手?


父母若年邁,生活功能下降太多,甚至難以自理,但眾子女又忙於工作,無法親自照顧,就必須請看護代勞。

如果經濟夠優渥,可以選本地看護,比較沒有語言和文化隔閡,但是,收費比較貴,一個月花費可能要三、四萬甚至更多,而且通常不能二十四小時陪伴在側,如果要求住在家裡,一個月費用可能會拉高到六到八萬。相較於本地看護,外籍看護的收費一個月約二萬多,套句台灣人喜歡講的話:CP值(性價比)比較高。

本地看護的收費,大概只有口袋夠深的人才比較遊刃有餘,像我有個事業有成的朋友,就請了兩位本地看護照顧他年邁父親,一位負責照顧起居,另一位則專門負責醫療。

但對於廣大的升斗小民來說,不大可能一個月花這麼多錢在看護上,所以大多數家庭還是會請外籍看護,費用負擔比較輕省一點。

偶爾會有家屬問我:「要怎麼樣才能找到合適的外籍看護?」關於這個問題,我也沒有答案,每個家庭都想找語言可以溝通、聰明靈巧、細心體貼,又安分守己不會「落跑」的外籍看護,但並不是人人都這麼幸運,很多家庭還是得經過幾番磨合,才能摸索出一套彼此都能接受的相處模式,甚至要「試錯」更換好幾次,才能找到合適的看護。

由於更換看護的中間會有一段人力空窗期,這段時間,就得找本地看護或其他人力去填補,對很多家庭來說,此時就會特別焦頭爛額。

我阿嬤一百多歲才走,以前我家曾請過頗長一段時間的外籍看護,我有很多病人也是由外籍看護照顧,根據我個人經驗和所見所聞,其實滿多家屬、受照顧者與看護之間的緊張關係,都是因為溝通問題,若能夠把這個環節處理好,也許就可以省去很多麻煩,讓看護成為照顧爸媽的得力幫手。

以下幾點,是我個人的一些建議:

① 交辦事項要夠清楚

雖說外籍看護在來台工作以前,都必須接受一段時間的語言、文化、照顧技巧等訓練,但對於經驗還不夠多的外籍看護來說,這短短幾百小時的訓練,恐怕仍不足以應付雇主所有的需求,在溝通上,有時候還是會出現「雞同鴨講」的窘況,雇主要更有耐心一些,並給予清楚的指示。

什麼叫作清楚的指示呢?比如說,可以把每天需要完成的工作列成清單,甚至可以附上何時該執行工作的時刻表,方便照表操課。為了讓外籍看護充分瞭解工作內容,這份清單必須翻譯成英文以及看護本國的文字,可能的話,最好還能有圖示,就更能降低發生誤會的情況。

若無法自己量身訂做工作圖文清單,有些縣市政府有提供一些相關的圖文照顧手冊(例如台北市目前就有提供中英、中印、中越三種版本的照顧手冊),需要的民眾可以去索取,或上網去下載;此外,有些網站如「愛長照」等,也有給外籍看護的相關照顧手冊可下載供雇主列印。

此外,雇主在交辦看護事情時,除了用講的,最好也能親自示範給看護看,比如說,親自操作家中電器以及各種設施給對方看,或示範自己希望看護怎麼幫爸媽拍背、翻身、按摩等,雖然這過程可能有點麻煩,但會比單純用語言溝通還清楚許多。

② 管理方式恩威並施

雇主一定要記住一點:看護是「幫手」,而不是「下人」。在溝通態度上,千萬不要頤指氣使,必須要不卑不亢、溫和尊重。此外,雇主也不應抱著「撈本」的心態,壓榨外籍看護,該讓對方也有休假或喘息的時間。

有些家屬聽朋友說,對外籍看護太好,會把他們「寵壞」,到時候反而很「油條」,會騎到雇主頭上,很難叫得動。

我說的「尊重」,並不是「寵」或一貫的懷柔,而是把外籍看護當作是「工作夥伴」。

其實,這就好像職場上的眾生相,面對工作,有人兢兢業業,有人混水摸魚;有人舉一反三,有人則一步一動。我在醫院看過把阿公阿嬤晾在一旁,自顧自滑手機或跟其他看護聊天聊到忘我的看護,但也有看過那種細心照顧,不斷逗長輩開心,陪病時認真記下或錄下醫囑的看護。

有些看護十分有情,因為跟她所照顧的阿公阿嬤朝夕相處,發展出很深厚的情誼,阿公阿嬤走的時候,外籍看護比家屬哭得還要傷心。如果有幸遇到這種真情相對的看護,一定要好好珍惜對方。

面對慧根、性格不同的「員工」,作為管理者的雇主,最好能做到「恩威並施」,才能有效管理。

遇到被動或比較沒這麼靈光的看護,就要給予更詳細清楚的指令,立下工作標準,當看護工作做得不夠好或犯錯時,必須嚴肅鄭重告誡,清楚提出自己的期望值;另一方面,如果看護很盡責,表現很好,除了誇獎這種口惠,最好偶爾也能給一些實質上的獎勵。倘若家裡老人家比較難相處,雇主也該給外籍看護一些鼓勵和安慰,緩解她的情緒壓力。

③ 有些事最好親力親為或反覆確認

家屬延請外籍看護照顧爸媽,並不是從此就撒手不管,全部交給看護了,有些事情,例如給藥,家屬最好還是能親力親為事先分好藥,或是確認看護真的已經充分瞭解,才能安心交託。

為什麼我會特別提這點?因為有些外籍看護的經驗還不充足,或者語言比較不通,萬一沒弄清楚,有時候會讓病人陷入風險。我曾經開抗凝血劑給一位阿嬤病人吃,這種抗凝血劑有兩種:一種是五單位,另一種是一單位,起初我是開半顆五單位的,但因為看阿嬤的數據似乎有一點降得太多,我就改開兩顆一單位的。

沒想到後來一抽血,發現阿嬤的抗凝血指數竟然更不對勁了,我就細問了一下,原來是外籍看護沒聽懂,竟然拿之前開的五單位的藥,一次給阿嬤吃兩顆!幸好發現得早,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我會建議,像吃藥這種事,最好家屬能親自確認一下,如果老人家無法自己吃,家屬最好能去買那種分小格的藥盒,把老人家要吃的藥按星期幾、早中晚分裝好,以免發生錯誤。

總之,聘請外籍看護,家屬一定要有正確的觀念:他們是來分攤子女的照顧工作,而不是來代替子女盡孝,作為子女,該給老人家的關懷仍然不可少。

本文摘自《顧爸媽,這樣做最安心》/詹鼎正(台大醫院竹東分院院長、台大醫院內科部暨老年醫學部主治醫師)、李翠卿/天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