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落跑、失聯通報層出不窮,北市府勞動局一年接獲約1300餘件的外勞逃逸案件,去年接獲移民署通報查獲失聯移工或未取得工作許可的僑外生,以「幫忙」、沒付薪的名義在小吃店夜市攤販等店家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規定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去年開罰雇主99件累計罰鍰1620萬元。勞動局籲僱主勿存僥倖僱用非法外勞,應謹慎守法。

勞動局表示,雇主遭查獲僱用非法外勞時,有的坦承付薪,有的推稱幫忙未付薪,前者僱用非法外勞,後者非法居留外國人工作,分別違法就業服務法第57條之一及就服法第44條,各可開罰15萬元至75萬元。勞動局說,目前逃逸外勞查察由移民署專責查緝,一旦查獲雇主僱用非法外勞案件,就移請北市府開罰;勞動局查明雇主違法案樣態即可開罰。但勞動局表示,逃逸外勞四處流竄,在北市逃逸不一定在北市被查獲。

勞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長陳伯端表示,依移民署統計,全台每年滯台的非法外勞維持在近6萬人,而北市一年的外勞逃逸通報件數約1300至1400件。目前無移民署每年接獲通報件數。

陳伯端說,去年移民署查獲雇主僱用非法外勞並移送北市開罰案件,經該局查證後,「非法容留」案件以在小吃店、夜市工作及醫院擔任看護最多,民眾若發現可疑的案例,可向移民署通報。

勞動局統計,自2020年北市共裁罰雇主非法容留99件,依法開罰15到75萬元罰鍰,總罰鍰高達1620萬元,若5年內僱主再違反,還會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雇主聘僱並付薪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的外國人,亦即聘僱非法或逃逸外勞,去年移民署查獲後移請北市開罰,市府勞動局審理後確認雇主僱用非法外勞285件,依法開罰15到75萬元罰鍰。但移民署移送件數及開罰件數的統計分析,目前勞動局尚無數據。

勞動局也提醒,公司或企業若間接僱用逃逸外勞也會受罰。依據《就服法》第4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縱使與外國人之間無聘僱關係,若容留非法外國人停留在某處提供勞務,也違反《就服法》第44條規定,將被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部分被查獲的店家認為外國人只是來幫忙,沒有聘僱,所以未查驗證件,但只要在店內提供勞務,就屬「工作」,就算沒有酬勞,店家仍屬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提醒僱主僱用或容留外勞前,應先查證外勞是否合法以免受罰。(郭美瑜/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