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家庭外勞
・
外籍看護
外籍看護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資格一
申請外籍看護需:
開立巴氏量表~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未滿80歲 | 有全日照護需要(≦35分) |
滿80歲以上 | 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60分) |
滿85歲以上 | 有輕度依賴照護需要(≦95分) |
巴氏量表評為0分,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者, 可同時聘僱2名外籍看護工,開立出符合申請外籍看護資格之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工 |
資格二
申請外籍看護需:
使用長照服務連續6個月
經評估長期照顧需要等級二級以上且自核定長照服務之日起,使用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或家庭托顧服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並且提供收據。
資格三
申請外籍看護需:
失智診斷證明書
經一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失智症輕度以上 ,並開立失智診斷證明書 (上須註明CDR≧1)即符合申請外籍看護工資格
資格四
申請外籍看護需:
符合以下特定身心障礙等級項目之一,且持有經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即符合申請外籍看護工資格
●為112年10月13日修正及新增之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為ICD診斷代碼
親屬關係
雇主與被看護者間應有下列親屬關係之一
❶ 配偶 | 先生/妻子 |
❷ 直系血親 | 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外)曾祖父母、(外)曾孫子女 |
❸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 兄弟姊妹、叔伯姑姨舅、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 |
❹ 一親等內之姻親 | 公婆/岳父母、媳婦/女婿、繼父母、繼子女、配偶之繼父母、繼子女之配偶 |
❺ 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 | 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繼祖父母與孫子女、繼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 |
外籍看護申請流程
應備文件
聘僱資格(擇一) |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正本』俗稱巴氏量表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使用長照服務連續六個月收據正本』 『失智診斷證明書正本』 |
申請人(雇主)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被照顧者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外籍看護申請費用
項目 | 費用(元) | 備註 |
外籍看護工申請費用~給付對象 外勞仲介公司 | ||
外勞仲介費用 | 20,000/次 | 一次性收費,有更換人即再次收取(國外引進和國內承接相同) |
外勞諮詢服務費 | 2,000/年 | 聘僱後每年第一個月收取,不按比例退費 |
外籍看護工申請費用~給付對象 政府機關 | ||
就業安定費 | 2,000/月 | 每三個月繳納一次(每年二、五、八、十一月) |
健保費 | 1,329/月 | 每二個月繳納一次(單數月) |
職災保險費 | 49/月 | 每三個月繳納一次(每年二、五、八、十一月) |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 3.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自動勾稽免繳納就業安定費 ★經濟弱勢雇主可於114.08.09前之聘僱許可申請「薪資補助」 |
||
外籍看護工申請費用~給付對象 外籍看護工 | ||
薪資 | 20,000/月 | 依聘僱日起每滿一個月發薪(會提供薪資表單) |
加班費 | 2,668~3,335/月 | 一個月有4~5週之週日667X4 或 667X5 |
特休費 | 667/日 | 每工作滿一年給付7日薪資,三年共14天(期滿結算) |
期滿回程機票費 | 依實際機票價格 | |
外籍看護工申請費用~給付對象 保險公司 | ||
意外險保費 | 900/年 | 依勞動契約,雇主應提供外籍看護工保險金額30萬元之意外險 |
雇主總支出 | ||
按月支出 | 26,046~26,713/月 | |
按年支出 | 2,900/年 | 每年諮詢服務費與意外險額外另計2,900元 |
申請諮詢
外籍看護-申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