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我國失聯移工人數逐年攀升,從二○二一年五萬一千多人,到今年八月已成長到八萬八千多人,除了成為治安隱憂,依目前行政收容制度規定,十五天內若無法遣返,必須由法官裁定續行收容,遣返塞車、收容案量暴增,審理法官大喊吃不消。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統計,過去每年收容案量約三三○○多件,今年至八月已達三六三五件,超過往年平均數,推估全年案量將暴增百分之六十三;台北、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案量今年到八月分別為五六八五、三○五六件,較往常也都增加。
中高行地方行政訴訟庭長林學晴說,失聯移工十五天暫予收容期程,應是基於過去案件經驗而來,近年失聯移工人數激增,移民署難在十五天內完成遣返,法官裁定案量大增,行政收容天數有檢討必要。
北高行八月曾召開「如何紓減移工收容案源」專題論壇,北高行院長侯東昇表示,去年全台總收容人數超過一萬五千人,北高行今年裁定收容案量逾五千件,移民署不可能在短時間完成遣送,必須由法官裁定續行收容,導致收容案量迅速增加。
法官指出,台中今年迄今裁定收容收案量,已經超過往年平均,每月平均收案量四五○件,推估今年中高行全年裁定收容的總案量恐破五千四百件、全台恐怕近兩萬件。
法官說,這類案件非書面審裁定,須法官以視訊方式開庭審理,案量暴增已讓法官吃不消,影響審案品質,若失聯移工繼續增加,或遣返速度無法加快,恐癱瘓司法系統。
林學晴說,收容案件審查有時效性,為保障受收容人權益,每次開庭除法官,還要書記官、法官助理、外國語通譯、庭務員等,還須考量外籍人士是否適合收容?如懷孕、無法自理生活或罹患法定傳染病等,也得考慮替代收容可能性,以保障其權益。
林學晴指出,中高行地方庭有六名法官輪值審理,過去每周安排兩個庭期,每次開庭案量約四十至六十件;收容案件顯增後,每周需開三次庭期才能審理完畢,壓縮辦理一般訴訟事件時間;行政機關收容查獲外籍移工合理天數,應有討論與調整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