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外籍工作評點制今年邁入第十年,迦南計畫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楊冠義表示,評點制雖然陸續放寬外國人留台工作規定,但因雇主聘雇僑外生的規定沒有放寬,受限於企業年營業額要達到一千萬的規定,使得外籍工作者的工作機會大減。
2014年7月開始,「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除了依一般依薪資、工作經驗等條件申請外,亦可以使用「評點制」申請。在台灣畢業之僑外生,只要經勞動部審核累計點數滿70點,雇主即可以此方式聘請外籍人士。
楊冠義是馬來西亞人,來台16年的他,幾年前已經取得永久居留權,現在持續關注外籍工作者在台工作權益。他今天參加勵馨基金會「移住到宜住」論壇時表示,依照相關規定,企業必須設置超過一年,且年營業額達到一千萬才可以聘雇外籍工作者,但這對台灣大部分中小企業並不容易,這就使得很多僑外生遇到有興趣的公司,公司也想錄取他們,但是公司因沒辦法達標,以至於沒辦法雇用。
楊冠義表示,這項規定是希望外籍員工在台灣可以被有保障的公司聘雇,雖然立意良善,但如果雇主端沒有放寬,會讓很多僑外生沒辦法留台工作。他提到,許多外籍學生特別來台就讀影視相關系所,但想留台工作時,就面臨許多製作公司的營業額沒辦法達到一千萬的規定,這也將接不住這些人才。
許多僑外生、外籍人才來台工作,也想取得台灣永久居留權。楊冠義表示,若想取得永久居留權,需滿足兩項要件,第一項是連續住滿5年,這並不困難,第二則是申請的前一個年度工資要達到基本工資的兩倍,這就值得討論,因為這等於平均月薪要達到5萬7以上才有機會。他表示,這幾年每年基本薪資都調漲,但是薪資並未調漲的狀況之下,讓許多外籍工作者申請永久居留權遭到卡關。
現在工作幅度更加多元,兼職、斜槓族群很多,楊冠義表示,希望工作證可以更加便利,別讓外籍工作者每換一次工作就得重新申請,甚至連兼差、兼職、上通告等等也都得再跑流程,再申請一次,造成很大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