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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專欄 2025-05-15
逃逸外勞魂斷異鄉!淺談非法聘僱的風險及陷井
逃逸外勞魂斷異鄉!淺談非法聘僱的風險及陷井

 

114年4月21日新聞報導,台大醫院外牆工程21日上午突然發生鷹架倒塌意外,造成整排鷹架倒塌,並傳出有1名移工失聯。台大醫院發言人陳彥元21日下午證實,包商一度隱瞞該訊息,未對院方通報此事,直到院方再次確認,包商才坦承有移工失聯正在尋找中,相關消防及勞檢單位也在進行調查中。

 

114年4月22日警消於現場尋獲印尼籍移工遺體,該名蘇姓移工身份為失聯移工,於111年來台,隨後逃逸失聯。

 

 

警方於在廢墟中尋獲失聯移工屍體(圖片來源 : 自由時報)

 

 

上述的新聞內容您是否時有所聞?為什麼承包商要隱瞞移工失聯的消息呢?

當您的工廠或工地在面對人力吃緊時,您是否會被關鍵字「人力派遣臨時工」、「急件最快7天」、「承接馬上有人」等等這類聳動的文字所吸引呢?

您知道嗎?當您拿起電話開始聯絡時,您正一步步的掉進非法聘僱的陷井之中!

 

陷井一不符規定的雇主資格

依規定雇主聘僱移工必需符合以下資格,故若雇主本身即不符合可聘僱移工的資格條件時,則無論人力仲介公司告訴您可以使用何種方式聘僱移工,皆為非法聘僱!

 

(圖片來源 : 倍斯特人力招募流程

 


 

陷井二宣稱過快的辦件流程

當事業類及營造類雇主已確定符合雇主聘僱外國人資格時,在開始聘僱之前,應至需工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中心),以合理勞動條件辦理國內招募求才登記,經中心資料審核、就業機會公佈及國內人才推介等流程後,備齊相關文件向該中心申請求才證明書,取得該求才證明書後,才可至就業中心申請辦理外國人之接續聘僱登記,或至勞動部辦理外國人招募許可申請等相關事宜。

 

因上述辦件流程皆需要一定的工作日程才能完成,例如辦理求才登記至少需要3-7天,召募期滿後向就業中心提出申請求才證明時,就業中心也需要審核作業時間,故在種種繁雜的聘僱過程中,絕對不可能發生事業類及營造類雇主申請移工時,可以7至10天立即辦件完成的狀況。當有仲介公司向您拍胸脯保證承接馬上有人時,您就需要警覺到,這可能是場騙局!

 

(圖片來源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聘僱外國人前國內招募流程)

 

👉 延伸閱讀:工廠外勞申請資格

 

👉 延伸閱讀: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陷井三可以試用的臨時人力

當有人力仲介公司告訴您,簽約後「馬上」可以安排外勞到工廠或工地上班,或是「可以帶外勞回去試用」時,基本上「馬上有人」及「可試用」這樣的做法,已經讓您違法了。

 

因為在陷井二的說明中,我們了解到聘僱移工需要一定的流程及時間,在未經主管機關核發聘僱許可的情況之下,任何人皆不可以讓外國人在任何地方進行工作,也不可以隨便介紹外國人去工作。所以不可能會發生「馬上有人」或「可試用」的狀況。

 

另外,有一個很常見的錯誤觀念:如上面的新聞事件,當營造業雇主底下之承包商或人力派遣公司,安排非法移工到工地工作時,一旦被查獲,雇主「並不會因為不知其身分為非法移工而可以免除相關責任」。

 

所以為了避免人力仲介公司及人力派遣公司提供給您有問題的工人,在挑選配合的業者方面,我們更需要特別留意!

 

💡 小編提醒:依就業服務法第4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第4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及第57條第1款、第2款規定雇主不得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或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等,有以上行為都是違法的!

 

 


 

陷井四沒說出口的相關罰責

非法媒介的仲介公司,因為抓住雇主人力吃緊的心態,進而從中引導或聳恿雇主聘僱非法外勞,此時他們是否沒有告訴您,以下這些不算輕的罰責: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聘僱失聯移工,將處以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非法媒介者將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意圖營利非法媒介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當移工發生失聯且經查獲非法從事工作,也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並一律遣送出國,永久不得再來臺工作。

 

💡 小編提醒:不論是移工或是雇主,違反規定非法聘僱移工,除了要面臨上述罰責外,一但移工於工作中發生受傷意外,因為沒有投保全民健康保險之故,將只能以自費方式前往就醫,衍生額外負擔。若不幸發生如前述新聞案件,導致身亡,家屬也會因為沒有投保相關的保險,拿不到理賠金安頓家裡。

 


 

 陷井五:不小心就違法的情況 

以下,小編用生活中常見的實際案例為您說明,有什麼狀況讓我們一不小心就違法了!

 

【案例一】

移工阿娣受雇主聘僱來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照顧阿嬤,近日因阿嬤住進加護病房,阿娣比較有空閒時間,就到市場閒晃,看到認識水果店老闆忙不過來,主動幫忙招呼客人及擺放貨物,老闆覺得有阿娣幫忙也很開心,並給她一些錢及水果作為回報,卻不知這樣已經違法了。

 

解析:

1. 水果店老闆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將處罰鍰15萬至75萬元。

2. 移工阿娣也違反規定,非依雇主指派即自行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將被廢止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

 

【案例二】

廠工阿多看到常去的小吃店在徵人,想說利用工作之餘賺些外快,就應徵到小吃店打工,小吃店老闆覺得阿多是在附近工廠工作的合法移工,應該沒問題,就開始讓阿多來店裡幫忙備料及清潔等工作,幾天後遭到檢舉,老闆與阿多才知道已經違法了!

 

解析:

1. 小吃店老闆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的外國人從事工作,將處罰鍰15萬至75萬元。

2. 移工阿多也違反規定,為申請許可以外的雇主工作,將被廢止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

 

【案例三】

我是從事家事類工作的移工,連假期間,雇主生意忙碌,叫我到自家經營的店舖幫忙工作。

 

解析:

1. 家事移工只能從事勞動部核准的工作內容,所以不能到雇主經營的商店或小吃攤幫忙,也不能照顧家中的寵物或到其他人的住所協助看護他人等工作。

2. 移工若遇到雇主這類要求,可以撥打1955專線進行諮詢或申訴,保障您的權益。

 

(案例資料參考來源引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移工不得非法工作宣導專區)

 


 

陷井六不知情就會沒有關係

當您合法聘僱的廠工、營造工,利用下班時間在外頭進行非法打工而被查獲時,如果原雇主是知情的,即便並不是原雇主指派前往去工作,也依然會被認定違反法律。

 

倘若移工非法打工的狀況,原雇主並不知道,但只要一但被查獲,該移工仍會被廢止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最終受影響的還是合法聘僱的原雇主。

 


 

結語:

政府於104年9月份起,為鼓勵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的雇主、仲介及行蹤不明外勞,已修正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規定,將查獲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屬實者之案件檢舉獎勵金額度,由原先最高獎勵金新臺幣5萬元提高至7萬元。

 

倍斯特人力仲介公司貼心提醒您,在聘僱外國人時,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避免違法:

 

1. 挑選合法的人力仲介及人力派遣公司,並確認是否為正當經營。

2. 外國人前來應徵工作時,雇主須確實核對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 外國人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時,在未確認其身分之前,請勿聘僱或試用。

4. 外國人提供相關資料後,應確認其資格是否符合聘僱規定。

5. 經合法流程完成聘僱外國人手續後,請據實申報薪資所得,並為外國人投保勞保及健保。

 


 

倍斯特人力仲介公司以誠信、服務、專業、創新之理念,秉持一步一腳印,不隨波逐流,不譁眾取寵的務實精神,提供雇主及外籍移工最優質之服務品質。

 

若您對聘僱外籍移工有任何問題想要了解,歡迎您透過線上諮詢或撥打電話至本公司,將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台北公司    電話:02-28231975   專線 0981-222423

 桃園公司    電話:03-4929504     專線 0936-953643

 台中公司    電話:04-22315638   專線 0986-131455

 

 

 

名詞解釋:內政部於2019年正式將「外勞」一 詞更名為「移工」,本文為兼顧使用者的搜尋習慣及避免讀者混淆,於文內使用之「外勞」、「外國人」、「移工」皆代表「藍領移工」,特此說明。

 

 

資料參考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新聞稿

資料參考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移工不得非法工作宣導專區

資料參考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新聞稿

法規參考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新聞參考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19285